台北市松山分局去年4月發生黑衣人闖入中崙派出所砸毀電腦事件,外界稱「松山之亂」,時任分局長林志誠事發後火速遭北市警局降為勤務指揮中心主任,他認為自己當時是受脅迫才簽署自願降調同意書,去年5月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覆審,保訓會日前認定原處分於法不合,將原處分撤銷,警政署須於4個月內將林志誠回復相當於原職的職務。
松山分局時任楊姓教官去年4月16日凌晨兩點路過分局對面的酒吧,出言以三字經喝斥徐權小聲一點,被一行人誤認為建築工地工人,一路追打至中崙派出所,砸毀電腦、推倒椅子、紅龍柱,涉案人超過10人,但僅動手的徐權一人依照依毀損公物罪起訴,其餘8人違反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開罰,另有兩人僅旁觀,裁定不罰。全案曝光後,一路引爆警方與黑衣人握手和解、疏放人犯、刪除監視器畫面等議題。
事後包括楊姓教官、派出所所長以及分局長,都因行為及處理不當,遭到不同處分,時任松山分局長林志誠被降調北市警局勤務中心主任。
林調職時,曾在4月27日簽署「降職同意書」,但事後認為並非自願,在相關人事派令發表前就將文件撤回,但北市警局報請警政署後,仍於4月30日先發表人事案,5月11日降調處分生效,林遭降級改敘。

▲松山前分局長林志誠(左)認定自己是受脅迫才同意降職,因此申請撤回降職同意書,並於5月27日向保訓會提出覆審。。(圖/台北市警察局提供)
不過,林志誠在4月27日時認定自己是受脅迫才同意降職,因此申請撤回降職同意書,並於5月27日向保訓會提出覆審。
保訓會決定,林志誠於北市府在該令合法送達前,就已提出撤回自願降調同意書,北市府卻直接忽視,照樣發布人令將林志誠降職,原處分於法不合應撤銷,並將他回復原職務或與原職務相當(警監四階)的職務。
對此,警政署表示,尊重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復審決定,並配合台北市政府妥適處理,最慢4個月內會有結果。
林志誠官復原職等,除了直轄市分局長外,警監四階的職務還包括縣市副局長、警政署專委、航警、國道、鐵路警局主任秘書以及直轄市刑大大隊長。